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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無罪! 妻子一句話讓小三躲過一劫

yam蕃薯藤新聞/ 2017.03.06 00:00
各自擁有婚姻的兩人因偷情被雙方配偶發現提告,依相姦罪刑被判有期徒刑,但法官在查看偷情的兩人對話紀錄裡,發現「妳不配當幼教老師」這一句話,認定其中之一的配偶明顯知情老公外遇,小三也因超過告訴期而躲過刑責。 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羅姓女老師與王姓男子各自都有婚姻與家庭,卻自102年起發展地下戀情,兩人跑遍台灣各處摩鐵通情,也曾兩度到中國飯店裡發生性關係,看得出兩人交往深切,但這段感情就在前年7月生變。 兩人糾葛、紛爭越吵越烈,羅女最後鬧到服藥輕生,才讓這段感情曝光,雙方配偶得知後也憤而各自提告。但法官查證後發現,當年羅女服藥自殺時曾傳訊威脅,要求與王男見面,對方卻回她「我活得心安理得、不像妳跟別人的老公上床、妳不配當幼教老師」等等。由於檢視過去王男傳的訊息,習慣稱呼羅女為「你」而非「妳」,因此斷定當時的回覆者就是王男的妻子。 依據刑法規定,通姦罪追溯期為六個月。王男的妻子自前年7月就已得知丈夫偷情,卻遲至去年5月才提告,因此判羅女的通姦罪名無法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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