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調查,20歲酆姓男子為陸軍6軍團269旅志願役一兵,入伍10個月,本月3日休假與父親及祖母到有姻親關係的54歲潘姓男子家做客,順便取潘男幫他買的新獵槍。
當晚11時許,酆男準備和潘姓父子上山試新獵槍,從車上拿出一把約120公分獵槍到潘男房間填裝火藥,將一顆子彈上膛後,交給男童拿出去,不料,男童把玩時誤扣板機,槍口對準酆男右胸僅30公分擊發,子彈貫穿其右肺,再擊中潘男左後背,酆男鮮血直流,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,潘男經開刀取出子彈後已無生命危險。
家人為了保護男童,把獵槍丟棄附近菜園,再將現場血漬沖乾淨,但2人陸續受槍傷到院急救,院方遂通報警方介入調查,檢察官複訊後,依過失致死、槍砲罪嫌將男童移送少年法庭審理,法官裁定請回,由家長保護管束。而獵槍並未登記,依違反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函送裁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