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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/兩封辭職信 楊芳玲不如歸去的真正理由?

NOWnews/ 2016.09.21 00:00
▲柯文哲公布第二波小內閣名單,準法務局長楊芳玲。(圖/記者呂炯昌攝影)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19日提出辭呈,成為柯市府第12位走人的首長。但與其他走人的首長最大不同之處,就在於楊芳玲是柯文哲選台北市長時最大功臣姚立明的妻子,就因為多了這層關係,讓楊芳玲走人格外引發關注,而楊芳玲前後兩封辭職信中的諸多用語,包括「要專業,不要官僚」、「若不能認同長官理念,政務官本應知所進退」、「我覺得我像塊剎車皮,老踩剎車,也該換塊新的了」,多少透露出她與柯文哲的理念漸行漸遠,最後到了不得不分手的決定。

柯文哲上任之初,不畏外界「酬庸」的批評,堅持用了楊芳玲,事實上歷任法務局長因不較涉及民生議題,所以極少站在第一線,成為媒體關注焦點,偏偏楊芳玲身份特殊,再加上柯文哲一上任五大案喊的震天價響,從大巨蛋、美和市、松菸文創、雙子星到三創案,幾乎每個案件都要進入訴訟程序,除了雙子星還在審理中,三創和松菸案雖然平和落幕,也被質疑市府讓利,美和市原先市府要追回100億,仲裁後只討回33億,被嫌拿的不夠,大巨蛋更是被批「毫無戰力」,這些負面評價,楊芳玲恐難逃成為箭靶。

對於諸多批評,楊芳玲在辭職第一封信中就表明,她一直秉持「要專業,不要官僚」的期許,即使受到來自其他局處或府級長官的壓力,仍言所當言;此外,基於對「依法行政」的堅持,楊芳玲強調,她努力讓法務局充分發揮法制幕僚的功能,並且在市長踏在法律紅線上時不斷攔阻;但她也表示,遺憾的是,在許多個案上還是被理解成「有礙市政效率、對抗市長」。

楊芳玲的第一封信未指名道姓,也未針對個案,不過不少議員私下表示,其實楊講的就是大巨蛋案,楊認為,一進入仲裁或訴訟,市府會「打敗仗」,柯文哲卻僅聽「主戰派」副市長林欽榮、都發局長林洲民的意見「戰到底」,楊明顯與其他人意見不一。

就在諸多離職傳言中,楊芳玲的第二封信,則透露些許離職導火線,像是國光客運公司拆遷補償案,楊說,「同仁發現市長已經指示交通局去跟國光談判拆遷補償費時,同仁問我:市長已經下指示要談判了,交通局都已經編補償金的預算了,我們還要表示法律意見嗎?我告訴同仁:國光一開口就是 7 億補償金,按契約約定,即使提前終止契約,我們是一毛錢都不必補償,這是國光在簽約時已經明明接受的條款,我們怎能讓市長不明就理地誤觸圖利罪的法網?我們怎能不替市民看緊荷包」?

楊芳玲還說,「出席市長室晨會時,市長果然大怒:為什麼政策都決定了才說?我也大聲回答:補償的政策決定之前,沒有人知會我們法務局啊!市長問:不補償,國光告我們怎麼辦?我回答:依法依約我們都不應該補償,國光要訴訟是他們的權利。一般私人契約,為了避免訴訟可以互相讓步、進行和解,但我們是政府,管的是人民的錢,不能因為怕訴訟就給補償費。最後市長還是接受了法務局的意見」。

另外,楊芳玲更挑明說,「更離譜的是,有人故意誤導,我是因大巨蛋案主任仲裁人選出李復甸,被質疑法務局有內鬼,因而辭職。事實上,依據仲裁法(第九條第一項),本府只負責推舉一位仲裁人,而主任仲裁人的推舉,不需要、也不應該事先徵求本府的同意或告知本府。這是仲裁制度的設計,目的是讓主任仲裁人不受雙方當事人影響,能公正地進行仲裁」。

楊芳玲表示,「所以,是李復甸主仲產生後,法務局才被告知。姑不論李主仲跟市長有何恩怨情仇,或曾發表如何之言論,市長不滿乃人之常情。但是,依法本府事前不可以伸手影響主仲的推選,任憑誰來要求,我也會指示同仁遵守法律規定」。

楊芳玲並意有所指的說,「我的離職不是跟市長絕交,市府團隊裡有許多仍在認真為市政打拼的夥伴,離開,不是個容易的決定。只是,我覺得我像塊剎車皮,老踩剎車,也該換塊新的了」。她最後說,期待柯P仍能廣納諫言,讓台北市「改變成真」。

對於楊芳玲堅辭求去,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,柯文哲20日中午有和楊芳玲一起共進午餐,兩人針對法務局相關業務交換意見,雙方會談時間約一個小時左右,「氣氛融洽」。

林鶴明強調,柯文哲表示尊重其個人離職的意願,他將會於本周准予辭職,一個團隊本來就會有不同意見,市府相關施政一定是依法行政,對於不同想法,本來就應該充分討論交換意見。

市府話講的婉轉好聽,只不過柯文哲的昔日戰友之妻也不如歸去,不只對柯P用人折翼再添一筆,本來就缺少團隊班底的他,恐將更陷入攬才無門的困境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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