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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月光罪證不足無罪 時代力量:大高雄居民通通都是證人

NOWnews/ 2015.09.30 00:00
記者蘇嘉維/台北報導

日月光半導體公司因排放重金屬及強酸廢水案,去年遭高雄地院一審判決廠長蘇炳碩等人有罪,但29日二審逆轉判決無罪,法院理由為「因多家學術單位拒絕鑑定,又無證據說明排放廢水對人體造成危害」說法,認定罪證不足。時代力量批評,包括後勁溪沿岸在內,長期飽受的空氣汙染、水汙染、管線公共危險等的大高雄居民,通通都是證人。

日月光半導體公司K7廠在2013年10月1日排放含重金屬鎳及強酸廢水,導致急性污染後勁溪致生公共危險,全案二審判決逆轉,5位相關人士均改判無罪。高雄高等法院在今天的二審判決書中判決5人全部無罪的主要理由是,起訴及一審適用法條錯誤,案發時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對排毒廢水並無罰則,因此應判無罪。

時代力量表示,日月光非初犯,而是累犯。日月光自2011年起,每年就有十多起違規紀錄,其中,K7廠光是在2012年就有三次(高雄市環保局檢測)違規受罰紀錄,且全都是流放水不合標準。

時代力量指出,正因為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受罰金額低,難以舉證直接證明傷害程度,導致廠商寧可賭上一把偷排,也不願意投資來完善處理廢水的設備,日月光早在1984年就在高雄設廠,說「經驗不足」明顯是卸責之詞,在2013年事發之後,日月光寧可表示將以每年捐助新台幣1億元,30年共30億元,在高雄做環保,而依然不願意正面面對企業要從根源處理的廢水排放問題,可說是本末倒置。

時代力量表示,對於無論在一審或二審中,法院均持「因多家學術單位拒絕鑑定,又無證據說明排放廢水對人體造成危害」說法,認定罪證不足。包括後勁溪沿岸在內,長期飽受的空氣汙染、水汙染、管線公共危險等等的大高雄居民,通通都是證人,後勁溪沿岸居民每天喝的肉眼可辨識的有顏色的水、聞的臭空氣,通通都是證據!

時代力量立委參選人、環保公益律師柯劭臻,在2013年事發後曾與環保團體夥伴一同赴後勁溪進行田調、訪談當地居民,就發現有好幾戶人家中,多人罹患口腔癌、鼻咽癌的情況。

時代力量呼籲,察官為全民上訴,替弱勢者發聲!司法是弱勢者的最後一道正義防線,特別在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環境案件中,尤其如此。長期從事環保公益的柯劭臻特別呼籲檢察官一定要上訴,只有司法判決才能替弱勢者的正義,爭取到微小而重要的奮鬥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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